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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要求“淘宝”,是否有些过?
发布时间:2015-09-27 21:45:52   来源:中国视点网   评论

    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人大常委会为了响应该县与阿里巴巴达成“农村淘宝”电商协议,要求职工每人网购至少1000元金额物品的消息在网络盛传。经核实,扶风 县人大确实于日前发有此通知,但未做强制要求,县人大29名工作人员大多网购消费一百多元,总计9600元左右。(2015年09月27日京华时报)
    “请机关各位同志近期准备所需购买物品清单,每人消费暂定1000元。”为推动该县的电商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可谓是鼎力支持啊,不惜发文来推动工作。
    目前,“农村淘宝”电商工作在神州大地如火如荼的开展,也是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方向,电商工作的推动,无疑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方便群众的购物和农副产品的交易。但诸如这种政府发文,带着强制的倡议职工消费,是否有点过了?
    运营首日全县36个村淘宝点订单要求达到一万单,对此,笔者不是很理解,其“农村淘宝”在该县落户带着“任务”而来,这种“任务”是否有违经济规律,是否运营首日订单达不到要求,该企业将会拆资?我看不会。当然,笔者不是说不应该宣传引导,任何新生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过程,宣传引导无可厚非,但这种带着强制的倡议是否有些过了。(文/林鸿飞)

责任编辑:资深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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