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德坤离婚案在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法院遭到“恶搞”后,邢德坤陆续将朝阳区法院不作为拖延案件审理的情况通过媒体曝光,引起很大反响,特别是当事人将第二次离婚诉讼请求审理的庭审记录爆光后引起更多媒体的关注。随后媒体采访了当事人邢德坤,当问到第二次庭审情况时,邢德坤异常激动,愤怒地指责朝阳区法院特别是刘春梅院长太不负责任了,徇私枉法到了何种地步,这那里还是法院呢,这简直就是她刘春梅个人的公堂,个人的敛财工具!
为什么这么说呢?第二次庭审结束后,尽管被告无顾缺席,但仍然传出来法院不予判离婚的消息,况且此消息传遍了全朝阳区法院。根据传来的消息,邢德坤随即给主管院长打电话询问,并让律师打听此消息是否属实。事实胜于雄辩,朝阳区法院还真的像传说中的那样就是不判离婚,不管你分居多少年,也不管你诉讼多少次,多长时间,就是不判离,看你怎么办。邢德坤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写信给朝阳区法院领导说明情况。可刘春梅院长对这封信看都不看,更甭提交给审委会研究了。朝阳区法院这不就成了刘春梅一个人的公堂了吗?明明证据、原告意见等都不看,还一意孤行,这不是徇私枉法、滥用职权是什么?刘春梅还是个法院院长吗?审委会是什么?是摆设吗?法院不听原告的意见,那你法院庭审干什么?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哪来的不同意见?为被告说话站台也太过分了吧!
下面我把给朝阳区法院领导的信公告于天下,让天下人评一评公理何在。请大家看看这位刘春梅院长是如何视证据、事实于不顾,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的。
下面是我给朝阳区法院领导的信原文(扫描件):
通过以上给朝阳区法院领导的一封信,可以看出朝阳区法院刘春梅院长就是这样的无视原告意见、合理证据等,一意孤行的为被告站台,出笼了两个内容雷同的判决书,这是完全违背司法准则的。作为一院之长,竟如此行事、执法,可见法院腐败到了何种程度。我希望能够引起相应监察部门的关注。
原告:邢德坤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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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