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一街道办主任被指为违规市场保护伞
发布时间:2023-12-11 16:16:25   来源:中国视点网   评论

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新区北湖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兴盛农贸市场,自2016年8月开始,在得到当时街道允许情况下私自搭建简易大棚对外招商,从此,这个“临时”农贸市场在没有任何消防手续的情况下公开营业。这期间,长春新区北湖开发区规划国土资源局、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多次下发通知,要求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兴盛农贸市场停业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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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盛农贸市场俯瞰图(举报人提供)

然而,就是这样随时可能给当地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隐患,随时都可能“爆燃”的违规农贸市场,在接到当地多个部门的联合“告知”之后,依然置若罔闻,我行我素。

自震惊全国的“李氏婚纱影楼”惨案发生后,长春市委市政府对消防安全高度重视,差不多每年都要搞一次地毯式排查,要求个体商户必须做到“五检一警示”,即便在如此高压态势下,兴盛农贸市场却总能顺利地成为“漏网之鱼”。

有市民称,兴盛农贸市场的经营者之所以能够“安然无恙”,这完全仰仗于长春市新区北湖街道办事处主任刘叔杨的大力支持。还有市民表示,只要刘叔杨在新区北湖街道办主任这个岗位上不离开,兴盛农贸市场就可以一直屹立不倒。

附近居民表示,违规市场多坚持一天就多赚一天“黑钱”,经营者和既得利益者为了渔利忽视了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2023年11月5日,市民代先生以长春市新区北湖街道办事处主任刘叔杨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不当得利为由,向长春市新区纪委监委实名举报,纪委信访的工作人员亲手接过了代先生递交的举报材料。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实名举报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60天内办结,情况复杂的也被要求在90天内办结。处理结案时,必须出具书面的结案内容给举报人。

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代先生称:他相信长春市新区纪委监委对他的举报内容会认真核查,不会因为被举报人是其下属单位领导而敷衍塞责,草草结案。(丛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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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今日头条: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311205777094590987/

责任编辑: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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